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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總算平靜多了,可是心痛沒有一點減輕。想起幾天前看到一篇施明德的報導,當夜沒有辦法闔眼,心裡一陣一陣的刺痛,他有什麼資格把他過去冤獄時期所得的賠償金捐給紅黨?!
他說他坐了冤獄,我們母女三人跟艾琳達女士不是也坐了牆外的冤獄嗎?那種牆外的日子甚至比他在獄中的日子還要不幸上千倍、萬倍!施明德在監獄裡面,要錢我就給他寄錢、要藥品我就給他寄去,而且他要的往往都是日本進口的藥品;嫌裡面不夠暖和,我就給他寄被子去,他甚至也要我多寄一床被子給另外一個獄友;要食品就有食品、要衣服就有衣服、要我們去見他,我們就火速去到他面前,唯恐動作不夠快,他又要說我們在外面有男人不夠貞潔,不管我曾經重病,也是沒有第二句話就趕到監獄去見他。
補償金條例之前,李登輝前總統也在電視上說過政治受難者的不幸,其實家人更可憐,賠償受難者是希望讓家人也可以好過一點。施明德當年在受苦,我們在外面更苦,哪一個難友不是得到賠償金都分給兒女妻子呢?我雖然已經不是他的妻子,可是她受刑那段時間要不是我,他還能活到現在嗎?
他那個案子裡面,只是一個平凡老百姓身分的宋景松先生都被判死刑,陳三興先生也判了無期徒刑,而施明德是最前線的軍官,他怎麼可能不是被判死刑?要不是我和女兒到蔣介石的官邸前面去跪求陳情,連跪了三天三夜,直到第四天才出來收下陳情書,或是稱之為求饒信,要不是我請律師幫他辯護,他有可能只判無期徒刑嗎?
十六年來,不斷地為他請願、申請、陳情,到監察院、立法院、跪在路上阻止國大前進、在基督教會前跪求宋美齡跟于斌主教種種付出。
現在大女兒雖然移植肺臟成功,但是往後的保養治療才重要,跟她同時間開刀的病友,也有幾位已經過世了。而施明德為了我阻撓別人公佈他不堪的求饒信,主觀認為我就是在破壞他的倒扁行動,就把原本給雪蕙每個月四萬元的接濟切斷了。二女兒的公司,因為她出書,施明德不滿就叫人搞倒變成壹仟多萬的債務,現在也有官司在進行,還有過討債公司上門。兩個家庭都過著悽慘的生活,都要靠我這個六十多歲的老太婆去賣書、借貸救濟她們姐妹還有三個外孫,而他,施明德卻把我們應該得到的賠償金都給紅黨!!他有什麼資格這樣做?!!
他用倒扁的名義騙走很多錢,結果不是只剩下一個屁字?!他從別人那裡騙走的錢我都不管,也跟我無關,唯有這筆賠償金我覺得跟我們有關,因為受難受苦的是我們,享福的卻是他心愛的陳嘉君跟兩個女兒。這樣公平嗎?現在的愛妻愛女一年要花多少錢?兩個心愛的寶貝女兒一年讀康橋小學要花兩百萬,吃的是山珍海味,穿的是高級童裝,她們有受過苦嗎?愛妻要去法國留學時,就讓她帶了兩百萬台幣去,這是哪裡來的錢?每年一家四口出國幾次,飛機都要坐商務艙,飯店都要住五星級飯店,對外宣稱是治癌,結果不是被觀光客拍到愛妻陳嘉君在澳洲名品店血拼嗎?他不是對陳總統嗆聲自己很清廉嗎?
以後他要嗆扁的話,就應該要把他從陳總統那裡拿去的三百萬先歸還,不要又要收錢又要罵,這樣不是很不要臉嗎?裡面還有兩百萬是陳總統要幫助雪蕙治病的錢!自己不道德還敢出來亂吠,希望他也不要再四處說二女兒的不是,這樣是會遭天譴的,要說別人之前要先想過,人家不還擊是因為有修養,不是因為他自己是對的。
不要只見新人笑,不見舊人哭,我們都老了,求得好死吧!
我只希望他應該把屬於我們母女的還我們,剩下他A走的都與我們無關,而且我們絕對不能接受他把屬於我們母女三人的錢拿去給紅黨!如果他不把錢還我們,以後他出現在那裡,我就要去嗆他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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